新政策根據不同季節電力供需特點,對峰、平、谷時段進行了精細劃分:
1月、12月:高峰含尖峰時段為9:00–12:00、18:00–21:00,其中尖峰為18:00–20:00;
7–9月:高峰含尖峰時段為17:00–23:00,其中7、8月設尖峰時段20:30–22:30;
3–6月、10–11月:設午間深谷時段(12:00–14:00),并延續重大節假日深谷政策。
全年高峰、平段、低谷電價浮動比例統一調整為 1.6 : 1 : 0.4,深谷電價較平段下浮70%,尖峰電價上浮80%。這意味著,在深谷時段用電成本大幅降低,而在尖峰時段用電成本顯著上升。

商場分時計費電表采用導軌式安裝結構,具有預付費、負載控制、復費率分時計量及RS485通信等功能,性能指標符合GB/T18460.3-2001標準。是改革傳統用電體制,提高用電管理水平的理想電能表。

1、分時功能
八套時段表,一年可以分為14個時區,每套時段表可設14個日時段,8個費率(T1、T2、T3、T4即尖峰平谷,T5,T6,T7,T8) 。分時計費的基本思想就是把電能作為一種商品,利用經濟杠桿,用電高峰期電價高,低谷時電價低,以便削峰填谷,改善用電質量,提高綜合經濟效益。
2、計量功能
能測量全電力參數包括電壓U、電流I、有功功率P、無功功率Q、視在功率S、功率因數PF、頻率、31次分次諧波及總諧波含量。其中電壓U保留1位小數,頻率F保留2位小數,電流I保留2位小數,功率P保留3位小數。
如:U = 220.1V,F = 49.98Hz, I = 1.99A,P = 0.439kW
能計量當前組合有功電能,正向有功電能,反向有功電能,正向無功電能,反向無功電能。


